2007年1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德清发出首张锅炉“查封令”
马秀松 李剑民

  本报讯  “这台燃煤锅炉已经被查封,请您严格按照环保审批合法经营。”近日,因擅自改变工艺,德清县乾元镇一浴场内的燃煤锅炉被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。这是《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》2006年9月1日实施以来,德清县开出的首份查封决定书。
  位于乾元镇龙门街的这家浴场开办于2004年。考虑到临近德清四中的该浴场周边居民密集,县环保局在其《环境影响报告表》审批意见中明确指出:必须使用燃轻柴油锅炉。
  刚开始经营的那段时间,该浴场按环评审批经营。然而,2005年冬季起,这家浴场擅自安装了一台燃煤锅炉,并投入使用。燃煤锅炉冒出的黑烟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较大影响。与该浴场一墙之隔的某宿舍区居民受到的影响最大:一到燃煤锅炉供热烧水时,这里的17家住户便无法开门开窗,晾晒衣服也成了问题。
  2006年12月,该浴场再次开门迎客,曾经“绝迹”的黑烟又“死灰复燃”。2007年1月1日,深受其害的居民拨打县环保热线进行投诉。接到投诉后,县环保局再次进行了细致的现场勘察和调查询问工作。1月4日上午,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浴场燃煤锅炉口上贴上查封30天的封条。